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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健超(Tsang Kin-chiu, Ken,;1975年7月12日-),老虎生於香港,曾健是健超香港注册社会工作者和政治人物,前公民党成员。老虎他是曾健涉嫌袭击警员和七警打人案受害者的新闻人物。
香港七名警员涉在2014年"占领中环"期间殴打示威人士曾健超,星期五(2月17日)在香港区域法院判刑,老虎七名警员全部被判入狱两年。曾健
区域法院法官杜大卫判刑时表示,健超由於控罪严重,老虎不能判缓刑,全部被判入狱两年。
香港媒体说,法官以两年六个月作量刑起点,考虑到被告长时间服务社会,加上初犯,而且"占中"期间执勤承受巨大压力,而警员势必将被警队解雇并失去退休金,因此减刑六个月至两年。
全部被判入狱
第五名被告警员陈少丹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掌掴曾健超,另被裁定一项普通袭击罪成,被判入狱一个月,但刑期同期执行,因此亦判囚两年。
法官杜大卫判刑时表示,虽然曾健超当晚犯法,而众被告虽在执勤时承受巨大压力,但这不是将曾健超带到变电站袭击的理据。现役警员在执勤期间袭击曾健超,令香港在国际上的声誉受损,令警队蒙羞,坐监无可避免。
七名警员早前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罪名成立,其中一人另被控普通袭击罪罪成。在被裁定罪名成立後,七人被既时还押。
被判刑的七名警员分别是: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总督察黄祖成、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、九龙东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、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,以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。
法庭宣布判决前,不少示威人士及警方支持者在场。有支持警员的团体约20名成员到场支持七警,亦有几人在场反对警方滥用私刑。
不同反应
支持警方执法的正义联盟发言人对七名警员被判刑提出谴责。该发言人说,"刑期远远超出想像。简直太严厉了。我们信任正义,相信法律。但法律应当对每个人公平,而非一边倒。"
而支持曾健超的一位王姓示威者说,"如果警员不能维护法律,我们的社会价值观就会毁掉。未来将变得灰暗,他们被判七年,我感到高兴"。
案中事主曾健超对香港媒体表示,经过漫长的等待,现在是公民社会对抗警方暴力的小胜。他希望政府和警方反省,改革警察监管制度、检讨警队文化。
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表示,所有人要尊重法庭裁决,认为判囚两年属於不轻的刑罚。他并担心警民关系仍会不好,甚至更差。他呼吁执法人员要保持政治中立及专业精神。
不过,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主席陈克勤称,自己不适合判断两年刑期重不重,亦不担心警民关系会因而转差,相信警队的专业。
陈克勤认为此次属个别事件,七名警员当时承受极大压力,在示威者挑衅下一时冲动,但尊重裁决,希望警务处继续向他们提供协助。
香港电台说,在庭外支持警方执法的团体「香港正义会」主席邓德成表示不满法官的判刑。邓德成认为,案中证人品德有问题,呈堂新闻片段经过删剪,但法官毫无保留接受。
他认为,七警案的判刑与同样被定罪的「占中」参与者,刑期差距甚远。邓德成表示将举行游行支持警方有效执法,并表达对司法界的不满。
事件经过
2014年10月15日凌晨,香港警方试图驱散金钟龙和道行政长官办公室外的示威者,拘捕多名"占中"示威人士。
曾健超被指当日凌晨在高处向11名警方人员泼淋有味液体,并反抗四名警员的拘捕。
不过,事发当天有电视台拍到7名警察涉嫌将被拘捕的曾健超移到一处暗角,对他拳打脚踢。
片段曝光让舆论哗然。多间媒体亦拍摄到曾健超被带到暗处前的片段。
去年5月,曾健超本人亦因被控袭警罪名成立,判监五星期
七名警员涉嫌于2014年10月15日,在添马公园暗角,向社工曾健超拳打脚踢,之后曾健超被带返警署后亦疑再被打,惟曾在「暗角」的被打过程,却被记者意外拍下。律政司在事件发生一年后,才向该七名疑与案有关的警员提出起诉,去年6月才开始审理,中间经过数度押后,案件将于2017年的情人节在区域法院裁决。
事发经过
案发时正值雨伞运动,该晚龙和道曾发生过警民冲突,而曾健超亦在冲突期间,曾在占领区内一花槽从高处向警员淋有味液体,并即被在场警员制服。在同晚稍后时间,记者拍到有数名穿印有警员背心的男子,把一名穿黑衣的男子抬到变电站,并对该男拳打脚踢。
传媒拍下新闻片成关键
案件的主要关键,包括传媒当日拍得的新闻片,及事主曾健超的证供。案件于去年六月开审,一开始便花了近一个月的时间进行「案中案」程序,以争辩该些新闻片是否适合呈堂,法官最后裁定涉案的多段新闻片,全部能用作呈堂证供。而案件在处理这程序后,押后至十月才重开聆讯。
曾健超的证供
至于本案的主要证人曾健超,他因为在案发前较早前涉嫌向警员淋液而被捕,曾亦因而被控袭警罪,并经审讯被裁定罪成。他在本案作证时,他的诚信亦被辩方律师质疑,曾亦在作供期时,承认他是当晚曾向警员淋液的人,但他亦是片段所见,当晚被抬走及被打的受害人。
辩方提出的质疑
七警未有出庭自辩,但代表他们的辩方律师团,对控方证供把出多项质疑,包括曾健超证供的可信性外,他作供的动机;曾身上的伤势会否是他被捕时弄成的,有辩方亦质疑,曾并未能认出所有被告,更有律师指,新闻片中所拍到的男子,可能根本不是曾健超。
控方案情总结
控方在最后陈辞时指,曾健超身上的伤势不似是被捕时所造成,亦再重申,曾当晚是被七名被告带到变电站改殴打,而影片所拍被袭的男子,亦正是曾健超。
七名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罪
七名被告依次为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(俗称O记)总督察黄祖成(48岁)、观塘反黑组高级督察刘卓毅(29岁)、观塘反黑组侦缉警长白荣斌(42岁)、观塘反黑组警员刘兴沛(38岁)、东九龙总区侦缉警员陈少丹(31岁)、九龙城侦缉警员关嘉豪(32岁)及观塘反黑组侦缉警员黄伟豪(36岁)。
七人均否认一项有意图而导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,而陈亦否认另一项普通袭击罪。控罪指,七人于2014年10月15日在金钟龙汇道殴打曾健超。其中陈少丹另涉于同日在中区警署七号接见室殴打曾健超。
2014年10月14日晚,几百名违法示威者用铁栅栏、注满水的塑料障碍物和水泥砖块设置路障,堵塞连贯港岛东西的主干道龙和道。次日凌晨,警方动手清除路障,遭遇示威者抵制,其间曾健超向多名警员淋泼粪水和尿液,有明显的袭警与拒捕行为。7名警员涉嫌殴打曾健超。
2015年10月,曾健超和7名警员分别被起诉。2016年5月,曾健超因袭警和拒捕罪,被判监5周,因刑期短而获保释。现在,这7名警察均被判收监两年。
这是鼓励不良分子扰乱秩序,然后让警察袖手旁观的意思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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